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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组织机构
来源:外贸知识网 时间:2007-12-28 21:52:38
组织机构
一、主办和承办机构
主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
承办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
二、组展方式
广交会实行“省市组团、商会组馆、馆团结合、行业布展”的组展方式。设 50个交易团,各类企业应按其所在行政区域或系统参加交易团,并作为交易团成员参加广交会。6个进出口商会及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发挥行业服务协调作用,负责相关展区协调管理工作。
三、广交会机构设置
(一)广交会秘书处(简称秘书处)
职责:负责广交会大会总体协调;广交会重大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商务部领导及嘉宾到会接待工作,落实部、司领导交办事宜。负责广交会有关信息的编号、上报;广交会各办之间的文件流转和机要、保密等文秘管理工作;下设广交会现场服务指挥部,统筹现场展览服务和通讯、财务等配套服务;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
电话:020-26080075(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05(琶洲展馆)
秘书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办公室(电话:020-26080107)。
(二)广交会业务办公室(简称业务办)
职责:组织、布置出口成交工作,负责外贸政策研究、形势分析,指导出口成交统计工作;指导广交会展览成效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广交会组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有关广交会改革发展调研;负责有关业务信息编报(包括广交会总结等);指导查处违规转让和倒卖展位以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联系交易团、商会/协会,协调有关展览工作;指导和推动信息化工作,建立完善的广交会电子政务系统、电子商务系统和信息服务系统等。
电话:020-26080057(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15(琶洲展馆)
业务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交易会工作处(电话:020-26080812)。
(三)广交会外事办公室(简称外事办)
职责:负责广交会对外交往、外事活动的组织安排。包括安排广交会领导的外事活动;接待应邀来访的外国经贸代表团;邀请或协助邀请外方主讲人、驻华使(领)馆官员、商会团体或公司代表等参加在广交会期间举办的上述相关会议。
电话:020-26080077(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35(琶洲展馆)
外事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外联处(电话:020-26080915)。
(四)广交会政治工作办公室(简称政工办)
职责:负责广交会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电话:020-26080068(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45(琶洲展馆)
政工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政工处(电话:020-26080710)。
(五)广交会保卫办公室(简称保卫办)
职责:负责广交会展馆和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到会采购商、国内与会人员的住所及主要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的组织指挥,包括制定广交会保卫方案,协调各级公安部门行动,维护广州地区的社会治安,为广交会创造安全良好的社会环境;负责展馆的防火安全;负责维护广交会展馆及其附近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畅顺。
电话:020-26080015(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55(琶洲展馆)
保卫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保卫处(电话:020-26081006)。
(六)证件服务中心(简称证件中心)
职责:会同外贸中心有关部门,负责广交会证件的印证、制证、发证,采集、分析、汇总采购商信息资料;负责规划完善办证系统、培训使用办证系统和现场管理。
电话:9月16日后 020-26081071(流花路展馆)
10月5日后 020-89131196(琶洲展馆)
证件中心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保卫处(电话:020-26081007)。
(七)新闻中心
职责:负责广交会期间记者邀请、接待、重要采访活动的安排以及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负责收集、整理《舆情快报》;负责编辑出版《广交会通讯》;负责宣传品发放管理。
电话:020-26080026(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65(琶洲展馆)
新闻中心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新闻宣传处(电话:020-26082610)。
(八)卫生保障办公室(简称卫生办)
职责: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广交会卫生保障工作。与卫生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和掌握卫生动态,制定卫生保障工作方案和卫生防疫情况宣传口径;检查卫生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病情报告,处理卫生保障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卫生防疫力量及相关工作;汇总广交会卫生防疫情况信息,编写简报。
电话:020-26080492(流花路展馆)
020-89130391(琶洲展馆)
卫生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展会服务部(电话:020-26081502)。
(以上机构会议期间电话的启用时间为10月9日,如有变化,以广交会公布的电话号码为准。)
一、主办和承办机构
主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
承办机构: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
二、组展方式
广交会实行“省市组团、商会组馆、馆团结合、行业布展”的组展方式。设 50个交易团,各类企业应按其所在行政区域或系统参加交易团,并作为交易团成员参加广交会。6个进出口商会及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发挥行业服务协调作用,负责相关展区协调管理工作。
三、广交会机构设置
(一)广交会秘书处(简称秘书处)
职责:负责广交会大会总体协调;广交会重大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商务部领导及嘉宾到会接待工作,落实部、司领导交办事宜。负责广交会有关信息的编号、上报;广交会各办之间的文件流转和机要、保密等文秘管理工作;下设广交会现场服务指挥部,统筹现场展览服务和通讯、财务等配套服务;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
电话:020-26080075(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05(琶洲展馆)
秘书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办公室(电话:020-26080107)。
(二)广交会业务办公室(简称业务办)
职责:组织、布置出口成交工作,负责外贸政策研究、形势分析,指导出口成交统计工作;指导广交会展览成效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广交会组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有关广交会改革发展调研;负责有关业务信息编报(包括广交会总结等);指导查处违规转让和倒卖展位以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联系交易团、商会/协会,协调有关展览工作;指导和推动信息化工作,建立完善的广交会电子政务系统、电子商务系统和信息服务系统等。
电话:020-26080057(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15(琶洲展馆)
业务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交易会工作处(电话:020-26080812)。
(三)广交会外事办公室(简称外事办)
职责:负责广交会对外交往、外事活动的组织安排。包括安排广交会领导的外事活动;接待应邀来访的外国经贸代表团;邀请或协助邀请外方主讲人、驻华使(领)馆官员、商会团体或公司代表等参加在广交会期间举办的上述相关会议。
电话:020-26080077(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35(琶洲展馆)
外事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外联处(电话:020-26080915)。
(四)广交会政治工作办公室(简称政工办)
职责:负责广交会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电话:020-26080068(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45(琶洲展馆)
政工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政工处(电话:020-26080710)。
(五)广交会保卫办公室(简称保卫办)
职责:负责广交会展馆和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到会采购商、国内与会人员的住所及主要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的组织指挥,包括制定广交会保卫方案,协调各级公安部门行动,维护广州地区的社会治安,为广交会创造安全良好的社会环境;负责展馆的防火安全;负责维护广交会展馆及其附近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畅顺。
电话:020-26080015(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55(琶洲展馆)
保卫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保卫处(电话:020-26081006)。
(六)证件服务中心(简称证件中心)
职责:会同外贸中心有关部门,负责广交会证件的印证、制证、发证,采集、分析、汇总采购商信息资料;负责规划完善办证系统、培训使用办证系统和现场管理。
电话:9月16日后 020-26081071(流花路展馆)
10月5日后 020-89131196(琶洲展馆)
证件中心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保卫处(电话:020-26081007)。
(七)新闻中心
职责:负责广交会期间记者邀请、接待、重要采访活动的安排以及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负责收集、整理《舆情快报》;负责编辑出版《广交会通讯》;负责宣传品发放管理。
电话:020-26080026(流花路展馆)
020-89130465(琶洲展馆)
新闻中心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新闻宣传处(电话:020-26082610)。
(八)卫生保障办公室(简称卫生办)
职责: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广交会卫生保障工作。与卫生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和掌握卫生动态,制定卫生保障工作方案和卫生防疫情况宣传口径;检查卫生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病情报告,处理卫生保障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卫生防疫力量及相关工作;汇总广交会卫生防疫情况信息,编写简报。
电话:020-26080492(流花路展馆)
020-89130391(琶洲展馆)
卫生办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外贸中心展会服务部(电话:020-26081502)。
(以上机构会议期间电话的启用时间为10月9日,如有变化,以广交会公布的电话号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