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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进口展区撤展安排及约定
来源:外贸知识网 时间:2007-12-28 21:26:48
广交会进口展区撤展安排及约定
广交会进口展区总体撤展时间安排为10月20日18:00至10月21日23:00, 20日晚展馆通宵开放。由于撤展时间紧,请各参展商及施工单位务必抓紧时间撤展,确保不影响广交会第二期的布展工作。
广交会对进口展区的撤展工作作如下安排及约定,请各参展商务必配合并遵守:
1、10月20日16:00开始,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开始发放展品包装箱至各展位,展位内配置的电话机开始回收,各参展商应做好必要的撤展准备工作,但在10月20日18:00前,参展商不得对展品进行打包,提前撤展;对提前打包、撤展又不听劝告的参展商,广交会将记入黑名单,下届广交会不受理其参展申请。
2、10月20日18:00开始撤展,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将安排人员协助参展商对展品进行打包,展品打完包后应留在展位内,参展商应及时与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办理展品交付及委托回运出境等手续。
3、参展商不得擅自将展品运出展馆,如已办妥进口手续的展品,可以运出展馆,但应向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申请放行条,展馆门口保卫人员凭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签发的放行条验放。已办妥进口手续的展品应在10月21日1:00前搬运出展馆。
4、未办妥清关核销手续,需回运出境外、售出、赠送、放弃的进口展品应在10月20日22:00前打包完毕并交付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应在10月21日1:00前将展品统一清运至海关认可的监管地点。
5、10月21日1:00前,除广交会工作人员、进口展区参展人员、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人员外,其它参展人员及撤展人员不得进入进口展区。
6、10月21日1:00后,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撤展人员开始进场拆卸展位,并于10月21日20:00前将特装材料清理出馆,弃置的特装材料也应自行清理出馆,并不得弃置于琶洲展馆露天场地或周边道路范围。进口的特装材料若作弃置处理,参展商应预先委托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办理海关清关手续,否则也按放弃进口展品的方式处理(即运往海关认可的监管地点)。
7、撤展过程中,参展商及其委托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要看管好自己的展品及施工工具材料。10月21日18:00以后尚未撤展以及无人看守的特装展位及改装的标准展位,广交会将组织人员清理,该展位所交纳的清场押金不予退还。
8、接运特装材料的车辆,10月21日2:00后才允许按车证时间分批进入展馆,按规定线路行驶,按指定地点临时停放,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进入展馆后应迅速装运特装材料,并迅速离馆。
9、进入二层展馆布展通道的车辆长度不可以超过10米(含10米)且为1吨(含1吨)以上。参展商用非货车及1吨以下的货车运货的请进入P1地下停车场(限高2.2米)或进入一层展馆的卡车通道使用电梯装运。装卸展品期间,所有司机请勿离开驾驶室,以便按时离场及应付临时的车辆调度。
10、特装拆卸范围不能超出展位的区域,请勿把墙身推往相邻的展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人员伤亡。请勿随意将展品、装修材料、工具放置在通道上,以免堵塞通道而影响撤展。
注意事项:
1、为更好服务参展商,加快撤展进度,届时广交会会对进口展区撤展工作安排作进一步细化,并向参展商、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及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另发进口展区撤展工作通知。
2、任何迟于10月21日23:00后的延迟撤展行为将会给广交会造成损失,广交会保留向参展商或其委托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追讨赔偿的权利。
广交会进口展区总体撤展时间安排为10月20日18:00至10月21日23:00, 20日晚展馆通宵开放。由于撤展时间紧,请各参展商及施工单位务必抓紧时间撤展,确保不影响广交会第二期的布展工作。
广交会对进口展区的撤展工作作如下安排及约定,请各参展商务必配合并遵守:
1、10月20日16:00开始,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开始发放展品包装箱至各展位,展位内配置的电话机开始回收,各参展商应做好必要的撤展准备工作,但在10月20日18:00前,参展商不得对展品进行打包,提前撤展;对提前打包、撤展又不听劝告的参展商,广交会将记入黑名单,下届广交会不受理其参展申请。
2、10月20日18:00开始撤展,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将安排人员协助参展商对展品进行打包,展品打完包后应留在展位内,参展商应及时与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办理展品交付及委托回运出境等手续。
3、参展商不得擅自将展品运出展馆,如已办妥进口手续的展品,可以运出展馆,但应向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申请放行条,展馆门口保卫人员凭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签发的放行条验放。已办妥进口手续的展品应在10月21日1:00前搬运出展馆。
4、未办妥清关核销手续,需回运出境外、售出、赠送、放弃的进口展品应在10月20日22:00前打包完毕并交付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应在10月21日1:00前将展品统一清运至海关认可的监管地点。
5、10月21日1:00前,除广交会工作人员、进口展区参展人员、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人员外,其它参展人员及撤展人员不得进入进口展区。
6、10月21日1:00后,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撤展人员开始进场拆卸展位,并于10月21日20:00前将特装材料清理出馆,弃置的特装材料也应自行清理出馆,并不得弃置于琶洲展馆露天场地或周边道路范围。进口的特装材料若作弃置处理,参展商应预先委托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办理海关清关手续,否则也按放弃进口展品的方式处理(即运往海关认可的监管地点)。
7、撤展过程中,参展商及其委托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要看管好自己的展品及施工工具材料。10月21日18:00以后尚未撤展以及无人看守的特装展位及改装的标准展位,广交会将组织人员清理,该展位所交纳的清场押金不予退还。
8、接运特装材料的车辆,10月21日2:00后才允许按车证时间分批进入展馆,按规定线路行驶,按指定地点临时停放,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进入展馆后应迅速装运特装材料,并迅速离馆。
9、进入二层展馆布展通道的车辆长度不可以超过10米(含10米)且为1吨(含1吨)以上。参展商用非货车及1吨以下的货车运货的请进入P1地下停车场(限高2.2米)或进入一层展馆的卡车通道使用电梯装运。装卸展品期间,所有司机请勿离开驾驶室,以便按时离场及应付临时的车辆调度。
10、特装拆卸范围不能超出展位的区域,请勿把墙身推往相邻的展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人员伤亡。请勿随意将展品、装修材料、工具放置在通道上,以免堵塞通道而影响撤展。
注意事项:
1、为更好服务参展商,加快撤展进度,届时广交会会对进口展区撤展工作安排作进一步细化,并向参展商、进口展区展品承运商及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另发进口展区撤展工作通知。
2、任何迟于10月21日23:00后的延迟撤展行为将会给广交会造成损失,广交会保留向参展商或其委托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追讨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