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可证
·许可证制度疑难解答
·进料加工企业加工出口许可证的申领
·贸易合同中货物进出口许可证申领
·海关对进出口许可证的审核要求
·进料加工复出口办理出口许可证
·纺织品配额出口许可证如何办理
·进料加工企业申领进料加工出口许可证
·外资企业进口许可证申领注意事项
·普惠制产地证和中国原产地证
·申请普惠帛原产地证明书签证
·进口许可证申领须知
·出口许可证申领须知
·倒签提单签发
·出口单证
·单证审核的重点
·普惠制单据的知识
·国际货运单证解释
·申领出口许可证注意事项
·进口许可证申领
·进口许可程序协定
·深圳进口许可证申请
·什么是进口许可证
·申领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填写须知
·如何填写出口许可证
·怎样办理生产许可证
·中国进出口许可证
·如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填写
·深圳出口许可证申领须知
·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方法
·进口许可证申领的相关事宜
·进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
·申领出口许可证的方法
·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
·出口货物许可证
·进料加工企业加工出口许可证的申领
·贸易合同中货物进出口许可证申领
·海关对进出口许可证的审核要求
·进料加工复出口办理出口许可证
·纺织品配额出口许可证如何办理
·进料加工企业申领进料加工出口许可证
·外资企业进口许可证申领注意事项
·普惠制产地证和中国原产地证
·申请普惠帛原产地证明书签证
·进口许可证申领须知
·出口许可证申领须知
·倒签提单签发
·出口单证
·单证审核的重点
·普惠制单据的知识
·国际货运单证解释
·申领出口许可证注意事项
·进口许可证申领
·进口许可程序协定
·深圳进口许可证申请
·什么是进口许可证
·申领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填写须知
·如何填写出口许可证
·怎样办理生产许可证
·中国进出口许可证
·如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填写
·深圳出口许可证申领须知
·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方法
·进口许可证申领的相关事宜
·进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
·申领出口许可证的方法
·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
·出口货物许可证
进口许可程序协定
来源:外贸知识网 时间:2008-4-17 17:33:29
第1条
总则
1. 就本协定而言,进口许可定义为用以实施进口许可制度的行政程序1,该制度要求向有关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或其他文件(报关所需文件除外),作为货物进入进口成员关税领土的先决条件。
2. 各成员应保证用以实施进口许可制度的行政程序符合本协定解释的GATT 1994的有关规定,包括其附件和议定书,以期防止因不适当实施这些程序而产生的贸易扭曲,同时考虑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经济发展目的及财政和贸易需要。
3. 进口许可程序规则的实施应保持中性,并以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管理。
4.(a) 与提交申请的程序有关的规则和所有信息,包括个人、公司和机构提出申请的资格、受理的一个或多个管理机关以及受许可要求限制的产品清单,均应在向第4条规定的进口许可程序委员会(本协定中称“委员会”)做出通知的信息来源中予以公布,以使政府3和贸易商知晓。只要可行,此类公布应在该要求的生效日期前21天做出,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该生效日期。对于有关许可程序的规则或受进口许可限制的产品清单的任何例外、减损或变更,也应以同样方式在上述相同时限内予以公布。这些出版物的副本应可使秘书处获得。
(b) 应请求,应给予希望提出书面意见的成员讨论这些意见的机会,有关成员应对这些意见和讨论结果给予应有的考虑。
5.申请表格和在适用情况下的展期申请表格应尽可能简单。凡被认为属许可制度的正常运行所绝对必要的文件和信息均可在申请时要求提供。
6.申请程序和在适用情况下的展期申请程序应尽可能简单。应允许申请者有一段合理的期限提交许可证申请。如有截止日期,则该期限应至少为21天,并应规定如在此期限内未收到足够的申请,则该期限可以延长。申请者应只需接洽与申请有关的一个行政机关。如确实不可避免而需接洽一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则申请者应无需接洽三个以上的行政机关。
总则
1. 就本协定而言,进口许可定义为用以实施进口许可制度的行政程序1,该制度要求向有关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或其他文件(报关所需文件除外),作为货物进入进口成员关税领土的先决条件。
2. 各成员应保证用以实施进口许可制度的行政程序符合本协定解释的GATT 1994的有关规定,包括其附件和议定书,以期防止因不适当实施这些程序而产生的贸易扭曲,同时考虑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经济发展目的及财政和贸易需要。
3. 进口许可程序规则的实施应保持中性,并以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管理。
4.(a) 与提交申请的程序有关的规则和所有信息,包括个人、公司和机构提出申请的资格、受理的一个或多个管理机关以及受许可要求限制的产品清单,均应在向第4条规定的进口许可程序委员会(本协定中称“委员会”)做出通知的信息来源中予以公布,以使政府3和贸易商知晓。只要可行,此类公布应在该要求的生效日期前21天做出,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该生效日期。对于有关许可程序的规则或受进口许可限制的产品清单的任何例外、减损或变更,也应以同样方式在上述相同时限内予以公布。这些出版物的副本应可使秘书处获得。
(b) 应请求,应给予希望提出书面意见的成员讨论这些意见的机会,有关成员应对这些意见和讨论结果给予应有的考虑。
5.申请表格和在适用情况下的展期申请表格应尽可能简单。凡被认为属许可制度的正常运行所绝对必要的文件和信息均可在申请时要求提供。
6.申请程序和在适用情况下的展期申请程序应尽可能简单。应允许申请者有一段合理的期限提交许可证申请。如有截止日期,则该期限应至少为21天,并应规定如在此期限内未收到足够的申请,则该期限可以延长。申请者应只需接洽与申请有关的一个行政机关。如确实不可避免而需接洽一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则申请者应无需接洽三个以上的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