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退税
·进出口企业核销退税流程
·出口退税新政需注意事项
·如何进行关税的征收与退补?
·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在欧盟国家购物如何退税?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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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出口货物特准退(免)税
·哪些出口货物可免税但不予退税
·哪些出口货物特定不予退税也不予免税
·对出口原规定的高税率和贵重货物的退
·委托代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由何方办
·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如何
·外贸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应
·对外投资的货物如何申报退税
·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的国产品应如何办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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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准予退(免)税的范围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正文(
·外企出口的免抵退税--进料加工贸易的
·外企出口的免抵退税--免抵退税的会计
·外企出口先征后退税--一般贸易计算方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
·向外商赠送样品是否征税问题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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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税则各类、章范围和主要归类标准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HS
·出口退税
·什么是出口退税?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出口退税?
·如何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关于出口退税的时间、地点是怎么规定
·什么样的违章行为将被处以5000元以下
·办理出口退税登记(年审)需提供什么
·什么情况下,按其非法所得处以5倍罚款
·什么情况不予退税?
·什么情况下暂停企业出口退税权?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征退税问题
·哪些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免)
·哪些出口货物准予退(免)税
·出口卷烟如何办理免税手续
·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购买
·什么是出口货物退(免)税
·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原则是什么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出口退税政策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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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必须提供什么凭证
·关于出口退税的时间、地点是怎么规定
·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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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正文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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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
·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石油退税率
·什么是出口货物退(免)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特点是什么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原则是什么
·进口货物退(免)税的作用是什么
·国际海关估价两大体系:《估价公约》
·海关商品估价公约(布鲁塞尔公约)
·海关税则各类、章范围和主要归类标准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HS
·关于列名企业销售到保税区“以产顶进
·《协调制度》的主要优点
·关于调高新疆地产糖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关于提高纺织原料及制品出口退税率的
·关于调整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1992年《进出口税则》
·关于恢复食糖出口退税的通知
·关于加强出口产品退税管理的联合通知
·关于加强税收管理和严格控制减免税收
·什么情况下要加收2‰的滞纳金?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如何申报退税
·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
·请问企业如何查询报关单退税联数据处
·报关单表头或表体无数据
·在数据报送前发现报关单数据有误,如
·在数据报送中查找不到所需报关单数据
·结关信息中查不到结关数据,如何处理
·出口退税系统操作指南(目录)
·出口退税概念
准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增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一般情况下,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免)税的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但是,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中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外商投资企业经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收购出口的货物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