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退税
·进出口企业核销退税流程
·出口退税新政需注意事项
·如何进行关税的征收与退补?
·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在欧盟国家购物如何退税?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
·哪些出口货物特准退(免)税
·哪些出口货物可免税但不予退税
·哪些出口货物特定不予退税也不予免税
·对出口原规定的高税率和贵重货物的退
·委托代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由何方办
·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如何
·外贸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应
·对外投资的货物如何申报退税
·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的国产品应如何办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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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准予退(免)税的范围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正文(
·外企出口的免抵退税--进料加工贸易的
·外企出口的免抵退税--免抵退税的会计
·外企出口先征后退税--一般贸易计算方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
·向外商赠送样品是否征税问题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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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税则各类、章范围和主要归类标准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HS
·出口退税
·什么是出口退税?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出口退税?
·如何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关于出口退税的时间、地点是怎么规定
·什么样的违章行为将被处以5000元以下
·办理出口退税登记(年审)需提供什么
·什么情况下,按其非法所得处以5倍罚款
·什么情况不予退税?
·什么情况下暂停企业出口退税权?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征退税问题
·哪些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免)
·哪些出口货物准予退(免)税
·出口卷烟如何办理免税手续
·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购买
·什么是出口货物退(免)税
·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原则是什么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出口退税政策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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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必须提供什么凭证
·关于出口退税的时间、地点是怎么规定
·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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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正文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最新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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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
·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石油退税率
·什么是出口货物退(免)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特点是什么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原则是什么
·进口货物退(免)税的作用是什么
·国际海关估价两大体系:《估价公约》
·海关商品估价公约(布鲁塞尔公约)
·海关税则各类、章范围和主要归类标准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HS
·关于列名企业销售到保税区“以产顶进
·《协调制度》的主要优点
·关于调高新疆地产糖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关于提高纺织原料及制品出口退税率的
·关于调整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1992年《进出口税则》
·关于恢复食糖出口退税的通知
·关于加强出口产品退税管理的联合通知
·关于加强税收管理和严格控制减免税收
·什么情况下要加收2‰的滞纳金?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如何申报退税
·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
·请问企业如何查询报关单退税联数据处
·报关单表头或表体无数据
·在数据报送前发现报关单数据有误,如
·在数据报送中查找不到所需报关单数据
·结关信息中查不到结关数据,如何处理
·出口退税系统操作指南(目录)
·出口退税概念
出口收汇单证。
注15企业应将出口货物的银行收汇单证按月装订成册并汇总,以备税务机关核对。税务机关每半年应对出口企业已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收汇单证清查一次。在年度终了后将企业上一年度退税的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进行清算。除按规定可不提供出口收汇单的货物外,凡应当提供出口收汇单而没有提供的,应一律扣回已退免的税款。
下列出口货物可不提供出口收汇单:
1.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出口的货物;
2.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的货物;
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远期收汇而未逾期的出口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企业在国内销售货物而收取外汇的,不得计入出口退税的出口收汇数额中。
一、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按月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税票、外销发票和销售货物发票、外汇收入凭证。注16
外销发票必须列明销售货物名称、数量、销售金额并经外轮、远洋国轮船长签名方可有效。
二、生产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应在修理修配的货物复出境后,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同时提供已用于修理修配的零部件、原材料等的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出库单、修理修配发票、修理修配货物复出境报关单、外汇收入凭证。其应退税额按照零部件、原材料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出库单计算。
外贸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后委托生产企业修理修配的,在修理修配的货物复出境后,应单独填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开具的修理修配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开给外方的修理修配发票、修理修配货物复出境报关单、外汇收入凭证。其应退税额按照生产企业修理修配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税额计算。注17
三、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货物,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对外承包工程合同等资料。
四、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应由企业于中标货物支付验收后,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并提供下列证明及资料:注18
(1)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
(2)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如中标人为外贸企业,则还应提供中标人与供货企业签订的收购合同(协议);
(3)中标货物的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货物已征消费税的,还须提供专用税票;(生产企业中标的,应征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免征)。
(4)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所提供的发货单;
(5)分包中标项目的企业除提供上述单证资料外,还须提供与中标人签署的分包合同(协议)。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暂限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包括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亚洲开发银行发放的贷款。
五、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应于货物报关出口后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并提供下列单证及资料;注19
(1)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在国外投资的文件(影印件);
(2)在国外办理的企业注册登记副本和有关合同副本;
(3)出口货物的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
(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六、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格式见附件三),持此证明向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及其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应凭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收汇凭证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核销手续。逾期未核销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将会同海关和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及时予以补税和处罚。
七、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格式见附件四),报经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签章后再将此申报表报送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并据此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规定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税务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交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扣抵。注20
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按下列公式计算退税:
出口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交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交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的实征增值税税款
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加工货物销售给非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不实行上述办法,须按照增值税、消费税的征税规定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出口后按出口退税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注21
八、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按下列办法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后一律不退税。注22
(一)出口企业向卷烟厂购进卷烟用于出口时,应先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格式见附件五),然后转交卷烟厂,由卷烟厂据此向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税手续。已批准免税的卷烟,卷烟厂必须以不含消费税、增值税的价格销售给出口企业。
(二)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出口卷烟免税计划的数量核签“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国家出口卷烟免税计划以我局下发的计划为准。年初在出口卷烟免税计划下达之前,各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出口企业上年年初完成的国家出口卷烟免税计划的进度核签“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
(三)主管卷烟厂征税的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所列品种、规格、数量核准免税。核准免税后,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应填写“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格式见附件六),并直接寄送主管购货方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
(四)出口企业将免税购进的出口卷烟出口后,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收汇单、出口发票按月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核销续。
九、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凭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发票和工缴费发票按规定办理退税。若原材料等属于进料加工贸易已减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应扣除已减征税款计算退税。注23
十、实行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应将税款退给代理企业。两个以上企业联营出口的产品,由报关单上列明的经营单位凭有关退税凭证在其所在地统一办理退税。注24
十一、负责审核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在接到企业退税申报表后,必须严格按照出口货物退税规定认真审核。经审核无误,逐级报请负责出口退税审批的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填写《收入退还书》,交当地银行(国库)办理退库手续。企业提出的退税申报手续齐备,内容真实,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除上级税务机关另有规定者外,必须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办完有关退(免)税手续。
出口退税的审核、审批权限及工作程序,由国家税务总局各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直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确定。出口退税的审批必须由国家税务总局中心支局以上(包括中心支局)税务机关负责。
十二、出口退税计划纳入税务机关内部工商税收计划统一管理。
十三、出口货物办理退免税后,如发生退关、国外退货或转为内销,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交已退(免)的税款。补交的税款全部缴入中央金库。
十四、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审核退税过程中,应经常深入企业调查核对有关退税凭证和账物,如对某项出口货物发现疑问,则可对该项出口货物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十五、企业在年度终了三个月内,须对上年度的出口退税情况进行全面清算,并将清算结果报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对企业的清算报告进行审核,多退的收回,少退的补足。企业清算后,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不再受理企业提出的上年度出口退税申请。注25
十六、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对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情况组织全面检查或抽查。注26
对有骗取出口退税嫌疑的出口业务,经主管人员提出理由或根据,并报国家税务总局中心支局、支局的主管局长或国家税务总局直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分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长批准,可单独立案检查。在检查期间,对该项货物暂停办理退税。已办理退税的,企业应提供补税担保。如果企业不能提供担保,经审批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书面通知企业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相当于应补税款的存款。待结案后,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十七、对经营出口货物的企业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除令其限期纠正外,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注26
(二)未按规定建立、使用和保存有关出口退税账簿票证的;
(三)拒绝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检查和提供退税资料、凭证的。
十八、由于出口企业过失而造成实际退(免)税款大于应退(免)税款或企业办理来料加工免税手续后逾期未核销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缴回多退或已免征的税款。逾期不缴的,从限期期满之日起,依未缴税款额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注26
十九、企业采取伪造、涂改、贿赂或其他非法手段骗取退税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处罚外,对骗取退税情节严重的企业,可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停止其半年以上的出口退税权。在停止退税期间出口和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不予退税。注26
企业骗取退税数额较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撤销其出口经营权。
二十、对为经营出口货物企业非法提供或开具假专用税票或其他假退税凭证的,按其非法所得处以五倍以下罚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造成企业骗取退税的,应从重处罚或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一、其他管理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注26、《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